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,加快推进品质彭山、生态彭山建设步伐,进一步拓宽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,根据国务院发布的《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》和《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》的精神,区委、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,形成全民造绿、爱绿、护绿的良好氛围,现结合彭山实际制定全区义务植树活动实施办法。现将《眉山市彭山区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征求公众意见,即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建议的,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向区林业和园林中心提出。
联系人:刘东
联系电话:13990358055
附 件:眉山市彭山区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办法(征求意见稿)
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
2019年9月10日
眉山市彭山区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办法
(征求意见稿)
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,加快推进品质彭山、生态彭山建设步伐,进一步拓宽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,根据国务院发布的《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》和《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》的精神,区委、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,形成全民造绿、爱绿、护绿的良好氛围,现结合彭山实际制定全区义务植树活动实施办法,请认真组织、参照办法实施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树立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,围绕构建“和谐彭山,生态彭山,美丽彭山”目标,积极开展以栽植珍稀乡土用材树种为主题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,鼓励年满18周岁的适龄公民每年种植3--5株珍稀用材树种。全区动员,全民动手,全社会参与,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形式,提高适龄公民履行义务尽责率,大力推进国土绿化,打造彭山 “绿水青山”。
二、基本原则
(一)坚持生态优先,协调发展。义务植树以改善生态建设美丽彭山为目标,充分利用和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,促进生态改善、产业发展、经济增长、农民增收、人民幸福、社会和谐。
(二)坚持统筹城乡,量质并重。义务植树兼顾统筹城乡绿化,加快推进全区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,坚持增绿扩绿与提质增效相结合,大力推广优质乡土树种,着力培育适宜彭山绿化的优良树种,实施造管并举,确保绿化成效。
(三)坚持创新驱动,依法治绿。遵循自然规律,依靠科技进步,不断学习、推广和创新造林绿化技术,提高森林经营质量,加大执法力度,强化执法监督,确保义务植树成果得到有效保护。
(四)坚持党政带头,全民参与。突出各级政府在国土绿化建设中主体责任,落实区级部门牵头职责,加强组织领导,注重协调推进,义务植树和社会造林并重的工作格局,推动县乡村社、党政军民学全面参与。
三、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
(一)造林绿化形式:直接参加乔、灌、草栽植全部过程劳动的尽责形式。造林绿化形式可多样化,充分利用农村房前屋后、林盘、水系、道路进行绿化,有条件的地方,单位根据职工人数到联系村、社积极开展荒山造林、采伐迹地更新等义务植树活动,开展建绿、护绿行动建立5-20亩的绿色基地,并设立固定醒目标牌,每年进行抚育管理,直至成林。根据我区气候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我区适宜栽植银杏、桢楠、椿类、香樟等乡土用材树种,同时配以红枫、栾树及部分彩叶树种为佳。
(二)抚育管护形式:主要是对现有绿化成果进行巩固,对现有乔、灌、草实施抚育管护,主要措施有除草、浇水、施肥、松土、整枝修剪、开展病虫害防治等工作。通过抚育管护提升苗木、森林质量,巩固绿化成果完成义务植树履职尽责。
(三)自然保护形式:按有关规范要求,开展巡山护林活动,发现并清除非法设置的猎夹、猎套、猎网等,参加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、退耕还林、山体或废弃地修复劳动,进行爱绿护绿宣传等多种形式履行义务。
(四)认建认养形式:通过直接投工或者捐资代劳,在指定地点新建乔、灌(丛)基地或对指定地点乔灌(丛)进行冠名的尽职形式,该形式要充分发挥各级组织作用,积极营建纪念林、青年林、巾帼林、统战林等,形成以绿铭志、以树寄情的绿化风尚。
四、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管理
(一)各乡镇(街道)负责辖区内全民义务植树的组织协调、指导督促、宣传发动、调度统计等工作。
(二)区绿化委员会制定全民义务植树尽责证书样式或卡片,按照谁组织,谁证明的原则,具备条件的,对完成当年义务植树的公民颁发证书或建立卡片。
(三)区绿化委员会、绿化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对单位,乡镇开展义务植树情况进行督促检查,对组织得力栽植成效好的予以表彰。对组织不得力,成活率、保存率低的限期整改。
五、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有效期2年。